引航員又稱“引水員”、“領港”。在一定航區指引船舶安全航行、靠離碼頭或通過船閘及其他限定水域的人。主要權利為:在正確決定得不到執行或認為自然條件不能保證引航安全時,有權拒絕引航;有權決定使用拖輪協助操縱船舶;因不可抗力改離港口時,有權要求船舶駛向最近的港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