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標準規定了煤礦采掘工作面用隔爆型潛污水電泵(以下簡稱“電泵”)的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以及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。 本標準適用于流量為7~45m3/h,揚程為10~50m ,功率為0.75~7.5kW,在煤礦井下采掘工作面及巷道、井底水窩、積水坑(井)排送污水所用的三相、小型、移動式隔爆型潛污水電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