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J 50-1999??家用液化石油氣調壓器
本標準適用于常溫及溫度不超過 120℃ 范圍下之液石油氣之配管,但移動式制造設備之配管則不適用。
1.1 本標準適用于液化石油氣之儲存、制造、運輸、販賣或消費(除家庭用之消費外。以下均同。)及其必要之設備、批發等之制造或設置或使用此等從事液化石油氣之儲存、制造、運輸、販賣或消費者應遵守之事項,以防止液化石油氣引起之災害,確保公共安全,并促進產業之發展為目
本標準適用于以套接頭接續鋼瓶閥之低壓及高壓用之夾套式調整器,且使用于丙烷及丁烷氣相狀態,最高氣相壓力為20bar及最大容量為每小時20公斤,而操作溫度范圍-5℃至55℃。
本標準規定供家庭、營業、工業及汽車等燃料液化石油氣代表性試樣之采樣方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家庭用、商業用、工業用以及引擎用燃料之液化石油氣
本標準適用于液化石油氣加氣站(以下稱加氣站)。
GB 11174-1989??液化石油氣
本標準規定了液化石油氣瓶閥的基本型式、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等,適用于工作溫度-40℃~60℃,公稱工作壓力為2.5MPA的液化石油氣瓶上的閥門。注:本標準的壓力均指表壓。
GB 7512-1987??液化石油氣瓶閥
本標準規定了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型式和參數、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標志、涂敷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等。本標準適用于正常環境溫度(-40℃~60℃)下使用的、試驗壓力為3.2MPA,公稱容積為23.5L、35.5L、118L可重復盛裝液化石油氣的鋼質焊接氣瓶。
警告:如果不遵守適當的防范措施,本標準所屬產品在生產、貯運和使用等過程中可能存在危險。本標準無意對與本產品有關的所有安全問題提出建議。用戶在使用本標準之前,有責任建立適當的安全和防護措施,并確定相關規章限制的適用性。 本標準規定了液化石油氣產品的分類和標記、要求和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、交貨驗收和安全。 本標準適用于作工業和民用燃料的液化石油氣。
本標準規定了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型式、材料、設計、制造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標志、包裝、貯運和使用年限等。 本標準適用于在正常環境溫度(-40°C~60°C)下使用的,公稱工作壓力為2.1MPa,公稱容積不大于150L,可重復盛裝液化石油氣(應符合GB 11174的規定)的鋼質焊接氣瓶(以下簡稱鋼瓶)
GB 5842-1986??液化石油氣鋼瓶
本標準規定了液化石油氣瓶閥的術語和定義、型號、結構型式及基本尺寸、技術要求、檢查與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標志、包裝、貯運等。 本標準適用于環境溫度為-40°C~+60°C,公稱工作壓力不大于2.5MPa的液化石油氣瓶閥(以下簡稱閥)。